新疆:中国铁建14局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沥青采购
2023-07-12  来源:百川盈孚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沥青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喀什融贸易区市政道路先期项目含 12 条道路,总里程 8331m。其中次干路 4 条,分别为鹏城路、厦门路、八号 路、霍尔果斯路,道路红线宽度 36m,总长度为 3395m;支路 8 条,分别为总部七路、梧桐一 路、中心十二路、五号路、便民路、纬十六路、珠海路、纬十五路,道路红线宽度 20m,总 长度 3395m; 先期项目可研预计总投资为 14541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8725 万元,本 级配套资金 5816 万元 ①工程费用 12745.53 万元,全部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占总投资的 87.65%。包括路基工 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 ②工程其他费用投资 1103.15 万元,占总投资的 7.59%。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 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环境评价费、场地准备费 及临时设施费、稳定性评价费等。 ③基本预备费 692.43 万元,取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的 4.76%。 ④另,先期部分拟新增 1 条主干路,深喀大道亚郎东二路至现状道路约 900m,目前已基 本确定道路宽度 80 米, 2)后期项目 后期项目含 5 条道路总里程 19972m,均为主干路,分别为道路红线宽 60 米的时代大道 东延线 3608m、亚郎东一路 4347m、亚郎东二路 4470m,道路宽度 36m 经七路 4407m,道路宽 度 46 米学府大道 3140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 交货时间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KSLQ01 沥青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5500 50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1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进口沥青年供货能力不少于5万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7月10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7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完成报名后须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竞谈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5发票获取: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投标人报名时间需将发票信息填写完整,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后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申请时填报电子邮箱。

5.6已购买首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RCC-XAJC-2023-47)的投标人可免于购买本次采购对应包件采购文件,但仍需重新报名,报名后在采购组织单位授权后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 “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CA加密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日10时00分。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采平台线上开标。如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铁建云采平台

(3)中国大宗物资网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片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学府大道403号文化苑一期33幢S06-S14号商铺2-3层。

联 系 人:牛斌 电 话:15153725577 电子邮件:845817487@qq.com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50号三号楼4-5层

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775265785@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曹经理(文件售卖及澄清答疑咨询)(029)85560589/85560592

李经理(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办咨询)(029)85560590

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督办协调(座机)181-4932-5103

监督电话(座机):181-4932-5103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来电咨询。

成交动态
成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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