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交四公局二公司贵黄项目,中交四公局七公司金简仁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四公局 。二公司贵黄项目项目 沥青及七公司金简仁项目沥青混合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二公司贵黄项目:全线共设3个路面标,本合同段为路面3标(LM3),起止桩号:K83+800-K120+060,全长36.26Km,含四个土建标(TJ12、TJ13、TJ14及TJ15标段)。本合同段共设桥梁12142.8m/25座(其中特大桥4192m/4座,大中桥7923.3m/20座,小桥27.5m/1座);共设隧道(双幅计)1877m/3座(其中特长隧道无,长隧道无,中短隧道1877m/3座);桥隧比为38.63%。涵洞26道,通道23道,天桥2座。互通3处,服务区1处。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3.5m,分离式路基宽2*16.75m,桥面宽2*15.5m。
七公司: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高板镇,工程类型为公路项目(市政配套),项目起止桩号为 K0+000-K0+700 (起于金堂县淮州新城,与金堂大道相接,止于简阳与仁寿交界处,与仁简快速通道相接),线路长 0.7公里。发包方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工期以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5年;工程按公路标准设计,公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主道设计时速80km/h,辅道设计时速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品牌 |
项目所在省市 |
包件号 |
单位 |
||||||||
1 |
贵黄路面三标 |
基质沥青 |
70-A |
吨 |
5250 |
|
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上塘乡 |
二-贵黄 |
2 |
改性沥青 |
SBS I-D |
吨 |
15660 |
|
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上塘乡 |
二-贵黄 |
|
3 |
乳化沥青 |
PC-2 |
吨 |
981 |
|
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上塘乡 |
二-贵黄 |
|
4 |
乳化沥青 |
PC-3 |
吨 |
1869 |
|
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上塘乡 |
二-贵黄 |
|
5 |
乳化沥青 |
BC-1 |
吨 |
1162 |
|
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上塘乡 |
二-贵黄 |
|
小计 |
|
|
24922 |
|
|
|
||
6 |
金简仁项目 |
改性乳化沥青 |
SBSPCR改性 |
吨 |
67 |
中海油 |
四川省金堂县高坂镇 |
七-金简 |
7 |
改性乳化沥青 |
SBSBCR改性 |
吨 |
35 |
中海油 |
四川省金堂县高坂镇 |
七-金简 |
|
8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 |
吨 |
10960 |
中海油 |
四川省金堂县高坂镇 |
七-金简 |
|
9 |
SBS改性沥青玛蹄脂 |
SMA-13 |
吨 |
3131 |
中海油 |
四川省金堂县高坂镇 |
七-金简 |
|
小计 |
|
|
14193 |
|
|
|
||
合计 |
|
|
39115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沥青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沥青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拥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
3.1.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储存、物流等的供应能力。要求:1基质沥青贵州区域自有或持有库存能力超过5000吨;2改性沥青须设西南区域工厂,日产能超过500 吨,库存能力超过1500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不允许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一个生产商允许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6 投标人为代理人时: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书或代理合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代理沥青销售商及投标制造商所采用的沥青生产厂家年产量不低于60万吨。
3.7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8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4.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5 “近年同类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4.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8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
5.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8 时至 2020 年 7月 12日 8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
6.2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6.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5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0.00(壹拾万元整)。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在开标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中交四公局沥青招标采购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及招标编号:ZJSGJ-LQCG-2020-020,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标书费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标书费电汇凭证于2020年7月10日15时前,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于2020年7月17日上午10时前发至招标人邮箱532057438@qq.com,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七公司金间投标保证金:无。
户 名: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801004198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07月13日上午8:00时至2020年07月17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2020 年07月17日上午10:00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8.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审计监察部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10-50847872
电子邮件:120891007@qq.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四公局二公司、七公司
地 址: 北京通州绿地中央一期17层
邮 编: 563000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010-50847837
传 真: 010-50847837
电子邮件: 532057438@163.com
网 址: http://ec.ccccltd.cn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801004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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