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当纳公路(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位于西藏自治区当雄县城境内),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工程: 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位于当雄县境内,项目起点K0+000与G109线(K370+100)形成T型交叉,路线终点K38+265.606止于纳木湖乡,与拟建项目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38.265公里(包含长链559.324米,短链80.024米)。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7.0米,路肩宽2×0.7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和那曲地区班戈县境内,地点(K34+000)位于纳木错环湖公路(当雄县县城至纳木错湖段)终点,路线沿纳木错湖东岸,翻越达果拉山,经达布村后跨青龙曲河至青龙乡,止于那曲地区班戈县,路线全长168.799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6.5米,路肩宽2×0.5米(路缘石+培土路肩)。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2招标内容:水泥、乳化沥青、重交沥青,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3.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物资使用单位或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物资集采中心(一公司机关五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见附件二,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内容,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9: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7日10:0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或者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项目部,投标人可根据情况就近选择开标地点。
5.2 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19年9月27日10时00分。
②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及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项目部(西藏省拉萨市当雄县)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商城(http://www.crccmall.com)
8.联系方式
8.1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 系 人:张飞 0710-3712384/18271277198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
邮箱:jczx721@163.com
8.2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S206线当雄至纳木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当雄县友谊路中铁十一局
联 系 人:陶平虎
电 话:18327539555
邮 箱:653266061@qq.com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2 | RHLQ001 | 乳化沥青 | PC-2 | 吨 | 580 | 5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S206线当雄至纳木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国家CRCC认证证书(或同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6-2017年或者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二年内(2018-2019年,至少两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7-2019年),不少于两份铁路、公路或者其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8、近三年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未能履约供应的投标人以及过程供应中未按照合同履约的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不予发售标书。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当雄到班戈施工线路内 | 5 | 5 |
班戈县青龙乡 | 5 | 5 | |||||||||
3 | ZJLQ001 | 重交沥青 | 110# | 吨 | 1500 | 500 |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联系人(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身份证号 | 电子邮箱 |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行账号 |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 |||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履约保函 □ | |||
(对应包件的招标人全称): | |||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 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 |||
投标人(公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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