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处理

第一条

会员对其通过本平台下单确定的订单和根据订单买卖双方签定的《电子商务购销合同》、及另行签订的合同补充条款,负有全面、诚信履行的义务。

第二条

会员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可申请本平台介入,本平台介入后进行调查,会员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下述行为的视为违约行为:

1.买方会员未按照确定的成交订单、《电子商务购销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货款;

2.买方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货物的质量、数量等基本情况(因卖方会员违约导致的除外);

3.卖方会员未能按与买方会员成交的订单、签订的《电子商务购销合同》的约定提供合同约定的交易标准的货物给买方会员;

4.卖方会员提供给买方会员的货物与卖方上架商品信息不符;

5.卖方会员未按全额货款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买方会员或开票时间超过《电子商务购销合同》中规定的开票期限;

6.本平台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第三条

本平台根据调查确定后的具体事实采取取消订单或关闭交易的措施,并通过会员信用评估机制约束违约、鼓励守约,买卖双方可就上述具体的违约责任,根据双方签署的《电子商务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解决相关争议事项,本平台不承担因买卖双方违约所带来的相关连带责任。

第四条

下列行为是本平台禁止的行为:

1.妨碍本平台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2.诋毁本平台声誉;

3.扰乱市场秩序或恶意损害其他会员利益;

4.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信息。

第五条

对违约或违反本平台有关规定的会员,本平台视情节轻重将对其给予负面评价、下调会员等级、警告、暂停交易、限制交易权限、注销会员账号、在相关网站、媒体上进行公告等方式处理。

在线客服
400-673-0080
2159894204
投诉建议
投诉建议
X
姓名:
*电话:
公司名称:
*反馈类型:
*建议或投诉内容:
提交
公众号
A
P
P
Copyright 2016-2021 西安中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陕B2-20170017 | 陕ICP备16000357号-1 | 营业执照 |  陕公网安备 61011102000273号